点击数:1809日期:2018-12-24 来源: 江苏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天宇检测、工作场所空气检测、室内空气检测、天宇检测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苏森宝包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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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地址 |
盐城环保产业园光伏路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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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张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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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3万吨工业再生包装材料生产线新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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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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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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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江苏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陈学谋 15358253900 |
项目负责人 |
徐飞 |
联系电话 |
13851340055 |
类别 |
姓名 |
时间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现场调查 |
陈学谋 |
2017.11.5 |
张映 |
采样 |
孙启荣、陈桐 |
2017.11.16-11.18 |
张映 |
检测 |
蔡仲富 |
2017.11.16-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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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检测项目: 粉尘(碳酸钙粉尘、聚丙烯粉尘、大理石粉尘);毒物有一氧化碳、非甲烷总烃、丁醇;物理因素有噪声、工频电场等。 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表明: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非甲烷总烃、丁醇、碳酸钙粉尘-总尘、聚丙烯粉尘-总尘、大理石粉尘-总尘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所测工作场所噪声、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本次检测未发现超标情况,说明用人单位所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计和防护效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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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1)本评价认为江苏森宝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在整改完善后,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规、法规、标准的要求,达到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的目录,本项目属于(十六)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塑料制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生产项目。 建议: (1)对园织、印刷、切缝等岗位现场应继续加强人员佩戴耳塞/耳罩、对印刷岗位还应加强佩戴防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监督管理。 (2)按照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文要求建立规范统一的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包括: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宣传培训档案和其他职业卫生方面的资料文件。 将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所有化学物质的MSDS资料;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的记录等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同时在本次评价结束后,将本评价报告、评价委托书、检测报告、安监局对该项目的批复等相关材料纳入档案管理。 (3)在有毒物质产生或使用作业岗位,如印刷岗位,应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中英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注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4)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毒物、噪声等,应该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并领取回执。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8号)的要求,在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如果本项目所使用的化学品种类如有增加或变更,应及时向安监部门申报,以便及时得到有效的监督管理。 (1)加强成品车间吸风罩、集气装置经常性的检查和维修,定期对通风除尘管道进行维修和疏通,并做好检维修记录。 (2)定期做好车间墙面轴流风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有效的运行。 对印刷岗位人员应督促其正确佩戴防毒口罩;对园织车间的噪声应采取耳塞+耳罩的佩戴方式,使工人佩戴耳塞或耳罩后实际接触噪声值在75-80dB(A)最为理想。针对园织车间粉尘情况应检查督促工人佩戴防尘口罩。加强日常教育、培训以及检查监督,保证个人防护措施有效实施,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并及时更换。 (2)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力度,将工人是否佩戴防护用品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内容,以达到工人均能自觉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保护个人健康的目的。 (1)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严格执行应急救援预案内容,详细记录演练过程,每人参加演练的人要签字确认。 (2)做好应急救援个人防护用品,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配备好医用小药箱、喷淋洗眼器等应急救援设施的检维修工作,确保其有效性。 在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设项目要注意以下问题: (1)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个人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劳动者姓名、性别、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一般情况; ②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③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结果; ④职业病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⑤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2)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要求完善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做好岗前、岗中及离岗前的体检。②进一步完善体检人员和岗位。高温和等效声级大于80dB噪声的员工进行相应项目的职业健康监护。 (3)建设项目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9号)中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措施: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希望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进一步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强化各项生产操作规程和设备维修管理,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和健康监护,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以达到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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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验收)情况 |
评审验收时间:2018年10月26日 主持人:张映 评审验收人员:丁兆吉、陈海涛、韩红军 评审/验收结论:整改后通过 评审/验收意见:详见“个人意见书、综合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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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
已落实。详见“评审整改意见确认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