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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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刘兵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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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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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羊寨镇流泉村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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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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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刘兵建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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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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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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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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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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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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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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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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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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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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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5日~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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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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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
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煤尘、高温、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1)化学因素
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煤尘(总尘)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2)物理因素
本项目各岗位的噪声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本项目各岗位的工频电场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本项目各岗位的高温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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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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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阜宁县刘兵建材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设置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起到了控制作用,在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措施、建筑卫生、卫生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对策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的有关要求。
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类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类别,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的属于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的企业。
建议:
1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虽然本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均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但是考虑到设备的使用折旧和防护设施的老化问题,企业应该对生产车间防尘、防毒设施加强管理,经常维护,做好通风除尘管道的检查和维修,确保防护的有效性;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确认密封管道的密封性能,空压机设备的润滑、减振防护措施,避免因老化而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和原材料以及产品的不必要损耗;加强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保证防尘、毒设施运行正常及正确佩戴防尘口罩、防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后再进行生产。
2 应急救援设施
企业制定有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演练。企业在生产车间设置有急救药箱、应急照明、应急通道和出口,在一定程度上能保障职业病异常发生时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和人员的疏散。建议对这些应急救援设施和用具做好定期的点检、维护。
3 职业健康监护
本次阜宁县刘兵建材有限公司健康检查受检对象为生产车间各生产岗位的员工3人,在评价项目员工中未发现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检查异常,未发现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以及职业病患者。企业需要根据体检报告的建议合理安排员工的作息时间,以及根据个人实际身体状况安排工作岗位,并组织安排员工按照体检报告的要求定期复查。同时鉴于体检异常比例较高,建议企业安排的体检人员覆盖所有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岗位,并完善体检项目。
4 职业卫生管理
(1)根据现场调查,急救箱中应急救援药品与药品清单对比未配置齐全,个别急救药品消耗完未及时补充个别员工个人防护用品未穿戴整齐,需要企业负责管理职业卫生的人员定期检查、登记并急救箱药品的使用情况并及时补充;督导员工正常佩戴防护用具。
(2)建议对在岗员工进行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需要覆盖全员,以加强员工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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