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江苏巨之澜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 - 江苏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天宇检测、工作场所空气检测、室内空气检测、天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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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江苏巨之澜科技有限公司

点击数:966日期:2022-04-30 来源: 江苏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天宇检测、工作场所空气检测、室内空气检测、天宇检测

建设单位名称

江苏巨之澜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盐城市阜宁县陈集镇工业园区D-13号

单位联系人

陈红娟

项目名称

生物滤材及环保滤材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

新建R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公示信息类别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R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江苏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李梁/15861996171

项目负责人

徐飞

联系电话

13851340055

类别

姓名

时间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

李梁

2021.6.20

陈红娟

采样

陈成、孙启荣

2021.11.3-11.5

陈红娟

检测

袁皖利、李春霞

2021.11.7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检测项目:

二甲基乙酰胺、其他粉尘、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各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二甲基乙酰胺、其他粉尘的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所检岗位接触有害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的强度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一)建设项目在选址、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的设计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上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及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二甲基乙酰胺、氮甲基吡咯烷酮、氮甲基吡咯烷酮、二甘醇、蓖麻油、聚氧化丙烯三醇、含异氰酸根的预聚物、甘油、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高温、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表明,各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二甲基乙酰胺、其他粉尘的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所检岗位接触有害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的强度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三)建设项目在运行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键控制点:混合岗(二甲基乙酰胺、其他粉尘、高温);裁剪岗(噪声);滤材整理岗(噪声);胶粘切头岗(含异氰酸根的预聚物);设备岗(高温、一氧化碳)。以上关键控制点为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较重的岗位,若所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不佳,极易造成噪声、毒物等超出国家卫生限值的情况。故建设单位应对以上岗位严格管理,防护设施及时观察保养,使其达到设计防护效果;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工作场所检测,发现有超出国家卫生限值的情况,立即整改;同时应安排所有岗位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复查,及时按照法律规范处理。建设项目务必督促工人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加强培训,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同时,也要确保生产车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始终保持良性运转。

(四)根据《国民经济分类》(GB/T4754-2017)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该行业属于塑料制品业C292,本项目属于职业危害风险严重的项目。

(五)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了应急救援预案,为工人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的要求完善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做好岗前、岗中及离岗前的体检,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监护。

(六)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基本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各项防护实施均能正常使用。建设项目目前试运行情况良好,但仍应该按照本报告第3章的措施建议内容进行完善。在日后生产中对关键控制点要加强改进和升级,确保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生产设备正常运行,同时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就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的分布、人员接触情况以及该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等综合考虑,在采取了本报告所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本建设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应急救援

溶解釜、封胶机补充设置冲淋洗眼器,且服务半径应满足15m范围要求;完善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建筑卫生学

裁剪岗/切割机、清洗风干岗/清洗机、环保胶粘切头岗/封胶机更换照明灯具

辅助用室

补充设置集中浴室,男浴室至少增设2个喷淋头,女浴室至少增设3个喷淋头

职业卫生管理

建议用人单位按照报告表F16.5-1完善警示标识

职业健康监护

补充针对高温、二甲基甲酰胺、致喘物的体检项目;对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评审(验收)情况

评审验收时间:2022326

主持人:张清程

评审验收人员: 吴登胜、钱东科、丁丽娟

评审/验收结论:整改后通过

评审/验收意见:详见“个人意见书、综合意见书”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落实。详见“评审整改意见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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