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上海旭恒精工机械制造东台有限公司 - 公示 - 江苏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天宇检测、工作场所空气检测、室内空气检测、天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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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报告公示】上海旭恒精工机械制造东台有限公司

点击数:1047日期:2022-05-30 来源: 江苏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天宇检测、工作场所空气检测、室内空气检测、天宇检测

建设单位名称

上海旭恒精工机械制造东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东台市富安镇富安工业园

单位联系人

庞春华

项目名称

全自动印刷包装机械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

新建R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公示信息类别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江苏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陈学谋15358253900

项目负责人

徐飞

联系电话

13851340055

类别

姓名

时间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

陈学谋

2022.2.21

葛彬、石萍

采样

吴斌斌、陈成

2022.2.23-25

葛彬、石萍

检测

裴丽

2022.2.26-2022.2.28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检测项目:

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丙烯酸酯类(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丙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戊酯)、苯、甲苯、二甲苯;噪声、电焊弧光(紫外辐射)、激光辐射、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根据天宇(职评)检字第(TY/ZP22039)号检测报告:

(1)各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电焊烟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其他粉尘的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所检岗位接触有害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电焊弧光)、激光辐射(1064nm)的强度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2)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无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丙酯、丙烯酸戊酯职业卫生接触限值,故未作评价。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职业病危害的调查与评价,本评价报告书得出以下结论:

1、建设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电焊烟尘);毒物(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丙烯酸酯类、苯、甲苯、二甲苯);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激光辐射、工频电场)。根据江苏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各岗位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电焊烟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其他粉尘的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接触有害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电焊弧光、激光辐射的强度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由于现行的职业卫生标准中1、无乙炔、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丙酯、丙烯酸戊酯检测方法或职业卫生接触限值;2、本次检测不在高温季节,故未对高温进行检测,对上述危害因素未作评价。

2、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该项目属于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C354,认定本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3、建设项目成立了职业卫生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了应急救援预案,为工人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建设项目目前运行情况良好,但仍应该按照本报告第3章的措施建议内容进行完善。在日后生产中对关键控制点要加强改进和升级,确保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生产设备正常运行,同时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就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的分布、人员接触情况以及该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等综合考虑,在采取了本报告所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本建设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组织管理措施方面

1)按照报告F16.5中的建议,进一步完善警示标识的设置。

2)在下次定期检测时,应包括对喷塑岗位的检测。

3)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4)企业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管理。

5)企业应抓好日常职业病防护工作的落实、做好日常检查、加强培训和质量管理,完善操作规程、明确责任。

6)本项目生产车间不在最小风频风向的上风向,建议用人单位除应加强车间设备的密闭检查和粉尘排放管理外,还应在冬季时注意办公区门窗经常关闭,减少粉尘、毒物和噪声的影响。

工程技术措施

1)针对打磨岗位环境噪声较高,建议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工艺革新和设备升级,并加强装置的检查与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进一步完善焊接岗位除尘设施的设置。

个体防护措施

1)建设单位应继续完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领取制度,并加强员工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的培训,督促员工正确佩戴耳塞(切割、打磨等处),防尘口罩(油漆打磨岗)等个人防护用品。

2)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力度,将工人是否佩戴防护用品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内容,以达到工人均能自觉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保护个人健康的目的。

职业健康监护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体检结果如实通知职工本人,对体检异常的员工,建设项目应及时督促员工进行复检,并将体检异常人员妥善安排。

2)建设项目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业健康监护,完善岗前及离岗体检,及早发现职业性损伤。应严格按照生产人员接触的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相应的体检项目,严格按照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数量确定体检人数。重视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员工的岗前和离岗体检的必要性,以区分责任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评审(验收)情况

评审验收时间:2022 430

主持人:葛彬

评审验收人员:李跃翔、杨银辉、王文根

评审/验收结论:整改后通过

评审/验收意见:详见“个人意见书、综合意见书”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落实。详见“评审整改意见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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