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1710日期:2021-03-25 来源: 江苏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天宇检测、工作场所空气检测、室内空气检测、天宇检测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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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阜宁县经济开发区协鑫大道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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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唐建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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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原有2.5兆瓦以上风电轴承30000吨项目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增加喷砂、喷漆、喷锌技术改造工程以及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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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R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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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R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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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江苏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陈学谋/15358253900 |
项目负责人 |
徐飞 |
联系电话 |
13851340055 |
类别 |
姓名 |
时间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现场调查 |
陈学谋 |
2020.6.28 |
唐建忠 |
采样 |
王闩、陈成 |
2020.8.19-8.21 |
唐建忠 |
检测 |
袁新远、李春霞 |
2020.8.22-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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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检测项目: 其他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丁醇、甲醇、锌及其化合物、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 检测结果: 各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丁醇、锌及其化合物(氧化锌)、甲醇、一氧化碳、其他粉尘的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所检岗位接触有害因素噪声、工频电场、高温的强度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所测工作场所照度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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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一)建设项目在选址、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的设计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上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及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在正常生产时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丁醇、锌及其化合物(氧化锌)、甲醇、一氧化碳、其他粉尘、噪声、工频电场、高温等。检测结果表明,各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丁醇、锌及其化合物(氧化锌)、甲醇、一氧化碳、其他粉尘的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所检岗位接触有害因素噪声、工频电场、高温的强度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所测工作场所照度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规定要求。 建设项目在运行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键控制点:喷砂岗(粉尘);喷漆岗(调漆房、烘漆房、喷漆房的油漆)和喷锌岗(锌及其化合物);热处理岗(高温、一氧化碳和甲醇)。 (三)建设单位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管理,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尘毒口罩及防噪耳塞,加强培训,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同时确保生产车间的粉尘、噪声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始终保持良性运转。 (四)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目属制造业中滚动轴承制造C3451,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属于(二十二)专用设备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较重项目。 (五)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工作由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配备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了应急救援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初步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设项目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进行了在岗职业健康体检,对在岗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员工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 (六)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基本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各项防护实施均能正常使用。建设项目目前试运行情况良好,但仍应该按照本报告第3章的措施建议内容进行完善。在日后生产中对关键控制点要加强改进和升级,确保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生产设备正常运行,同时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就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的分布、人员接触情况以及该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等综合考虑,本建设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中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规、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1、防尘毒的措施 (1)本次检测粉尘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项目单位应继续注意经常性检查热处理、喷漆、喷锌、喷砂等设备密闭性,防止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逸散而引起二次扬尘,防止毒物的逸散引起中毒。 (2)在不影响工艺操作情况下,对调漆处加装吸风罩,并集中处理尾气,减少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防噪声措施 本次评价检测未发现噪声超标的岗位,但由于受附近岗位影响,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职业危害,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 (1)可考虑将本项目热处理区域与其他岗位隔离,防止噪声对本项目让你赢影响。 (2)为本项目作业人员配发防噪耳塞,防止噪声对工人听力的损伤。 (3)定期组织劳动者(包括督促外委单位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应急救援补充建议 (1)建议定期对各种应急救援设施进行有效性检查,确保应急设施的正常使用。 (2)应急救援措施需进一步完善医用小药箱、喷淋洗眼器(喷漆岗位);完善高温岗位应急救援告知。 (3)建议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规范和要求,制定针对烫伤、高温中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和演练情况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并将演练记录和总结进行存档。 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的补充建议 (1)企业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抓紧时间落实在岗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体检。 (2)企业除必须重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落实岗前、在岗期间、离岗以及突发情况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工作外,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可参考本次评价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和体检机构的相关建议开展体检工作。针对职业健康体检异常的员工,应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3)企业应为劳动者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一人一档。每次体检后,应完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将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资料及时归档,以尽可能防止在岗、离岗体检出现异常,避免出现劳动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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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验收)情况 |
评审验收时间:2020年11月28日 主持人: 马立文 评审验收人员: 张宏群 崔晓平 王学高 评审/验收结论:整改后通过 评审/验收意见:详见“个人意见书、综合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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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
已落实。详见“评审整改意见确认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