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盐城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公示 - 江苏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天宇检测、工作场所空气检测、室内空气检测、天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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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盐城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点击数:3181日期:2019-04-17 来源: 江苏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天宇检测、工作场所空气检测、室内空气检测、天宇检测

单位名称

盐城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大丰市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南区)

项目名称

盐城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江苏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徐飞

现场调查时间

2019年1月11日

单位陪同人

葛工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19221日~223

检测项目及检测结果

检测项目:

粉尘:其他粉尘、活性炭粉尘、电焊烟尘;

化学因素:三氯化磷、氯化氢、甲苯、氟化钾、甲醇、苯酚、三氯氧磷、氢氧化钠、硫酸丙酮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电焊弧光

检测结果:

(1)粉尘

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活性炭粉尘-总尘、其他粉尘-总尘电焊烟尘-总尘的浓度均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2)化学因素

本项目工作场所中三氯化磷、氯化氢、甲苯、氟化钾、甲醇、苯酚、三氯氧磷、氢氧化钠、硫酸丙酮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3)物理因素

本项目所检岗位接触有害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电焊弧光的强度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通过分析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再经过现场调查、采样和检测分析,结合国家有关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规范,得出以下结论: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总体布局

基本符合

非生产区和生产区的位置关系不符合生产区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要求

设备布局

符合

/

建筑卫生学

符合

/

职业病危害因素

符合

/

职业病防护设施

符合

/

应急救援设施

基本符合

急救药箱药品种类不全

职业健康监护

符合

/

个人防护用品

符合

/

辅助用室

基本符合

车间内未设置浴室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基本符合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内容有待完善

职业病危害告知

基本符合

检测结果告知不规范

职业卫生培训

符合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符合

/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符合

/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的目录,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建议:

在对企业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生产阶段存在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不足,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现场整改性建议

1、建议补充、完善警示标示和告知卡,对存在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粉尘职业危害告知卡、“注意防尘”警示标识、“带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2、重视职业卫生档案建设,安排专人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完善档案。

3、按照规范要求,完善工人个人监护档案内容,职业健康监护应该做到“一人一档”。

4、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在车间内设置浴室,并完善浴室内设施。

5、由现场检测数据来看,甲醇罐区空气中甲醇的含量较大,建议企业对甲醇罐区设备进行检修,确定原因并进行妥善处置。

6、建议企业加大督促车间工人佩戴劳动用品管理力度。

7、生产车间双酚S车间离心岗位处气味较大,现场检测空气中甲醇浓度较大,建议要加强设备的密封性,加大双酚S车间机械排放效果。

8、完善现场检测结果告知,应将各岗位检测结果张贴在相应的岗位处。

预防和持续改进性建议

1 防尘防毒措施

对除尘系统定期清理积尘,并经常性检查,保证除尘效果。

2 防噪措施

对高噪声的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更换磨损零部件。

3 应急救援措施

定期对各种应急救援设施进行有效性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同时建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按照GBZ1-2010附录A.12完善急救箱,急救箱内容可参考表A.4。药品需及时更换,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4 职业卫生管理

①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对工作场所空气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进行检测与评价,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评价结果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对重点场所的有害物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时定点监测,以掌握在正常生产情况或不同生产条件下,现场空气中化学物浓度的变化,以作为改进现场的根据据,并可积累资料。如一旦发生事故,可为判断判断情况提供必要的数据。

②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包括职业健康检査、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安监局发布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委托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对接触各类毒物、噪声等作业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査,并将检査结果如实告知职工。按《职业病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中已确定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对接毒工人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査。

③完善劳动合同,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④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并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对生产设备也应建立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制度,保证各生产设备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防止发生泄事故。督促现场作业人员合理佩戴防护用品,避免少戴或佩戴不正确。

⑤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全面掌握本装置危险环境、危害作业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对策,包括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定期演习应急救援预案,并作好详细的记录。

⑥加强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告知劳动者上岗操作时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掌握正确使用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中毒现场自救、互救的抢救方法,开展群防群治,增加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作好职业卫生培训记录。

⑦为了落实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种防护措施,应加强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各项防护措施,使工作场多空气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5 职业健康监护

①建议用人单位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组织接触有害因素的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岗前、在岗期间、离岗业健康检查。针对发现的与接触危害因素相关异常及时进行复查并按照体检机构意见进行处置。

②在今后的体检中应对车间所有生产人员体检,完善体检项目,如高温、电工作业、机修人员接触的危害因素等项目的体检,体检内容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的规定进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③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职业健康检查内容根据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体检内容及周期,参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咨询体检机构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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